安钢集团信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
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数据公布
根据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、2017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》(发改办气候[2017]1989号)、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《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》(发改办气候[2016]57号)的要求,河南盈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独立公正地开展核查工作,确保数据完整准确。核查数据如下:
经核查的直接和间接排放量与最终排放报告中的一致。具体声明如下:
表 经核查的排放量
年度 | 2017 |
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(tCO2)(A) | 4785171.32 |
工业过程排放(tCO2)(B) | 409692.78 |
企业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CO2排放(tCO2)(C) | 245550.86 |
固碳产品隐含的排放(t CO2)(D) | 282418.82 |
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(tCO2)(F=A+B+C-D) | 5157996 |